9月11日至25日,松滋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专班对4家医疗美容机构,11家口腔门诊、1家口腔医院、26家口腔诊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执行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市医疗美容机构和口腔诊疗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超出核准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是否使用过期、失效、劣质药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以及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消毒产品索证索票等情况,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是否定期开展生物监测等。


  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不在执业现场,医疗废物交接登记不规范,口腔医疗器械未严格按照《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定》开展消毒灭菌,消毒灭菌后的器械未标明名称、消毒时间及失效时间,无专用的消毒口腔器械存放柜,无独立口腔器械消毒和灭菌区,消毒产品未索证索票,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未定期开展生物监测等问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1家医疗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


  文章内容来源:金松卫监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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