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云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接到投诉,投诉人称某美容店在做激光脱毛,怀疑存在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根据市民举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家美容店进行现场检查,在电脑顾客预约系统中发现有激光脱毛项目消费记录等证据,执法人员综合检查情况及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认为该美容店为顾客做激光脱毛情况属实。


  经查,该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医疗美容执业活动,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现如今,有些美容店常采用微创医美技术,开展祛斑、祛疣、祛痘、脱毛、注射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等非法医疗美容项目。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卫生健康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


  而美容店操作者没有专业医美技术,其使用的药品、器械大多无中文标识,或未经国家食药监部门注册批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轻则美容效果不明显,重则危及生命安全。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充分了解医美风险隐患,不听信无良商家忽悠,选择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对非法医疗美容说“不”,莫让美容变“毁容”。


  文章来源:医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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