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医疗机构药械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对一家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某整形外科门诊部,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注射室和手术室,发现过期的“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及“一次性使用肝素帽”等医疗器械。当事人矢口否认,称没有使用涉案的过期医疗器械。


  事实真如当事人所言吗?


  执法人员调取当事医疗机构近2年病历进行查阅与分析,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认定当事人未严格按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也未进行管控,将过期医疗器械放置在诊疗行为发生地的注射室及手术室,存在较大风险。


  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其处罚款2万元,没收涉案过期医疗器械。


  此外,还有一医美项目引起执法人员注意


  执法人员在查阅医疗机构病历的过程中,发现注射肉毒毒素是常见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


  肉毒毒素在皮肤美容上,主要用于面部除皱、瘦脸等的治疗。以此改善面部轮廓,实现面部年轻化。


  文章来源:厦门日报、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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