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连市卫健委获悉,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使群众在医疗美容方面的需求能得到更好保障,大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近期持续开展医疗美容监督执法。


  包括美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人员执业资质、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器械、药品使用(抗菌药物和A肉毒素)、病历书写、知情告知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同时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如何辨别?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常见的医疗美容项目包括各类手术、光子嫩肤、水光针、埋线、抽脂、去眼袋、填充整形等。


  生活美容是指运用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器械等非医疗性手段,对人体所进行的皮肤护理、按摩等带有保养或者保健型的非侵入性的美容护理。比如敷贴或涂抹类的皮肤保养、美甲、美发、化妆、SPA等就属于生活美容。


  大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慎重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1、仔细辨别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生活美容院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2、实施医疗美容人员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符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条件。


  3、实施医美前,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做完医美后,求美者要保留好就诊痕迹和消费凭证。


  文章来源:大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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