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持续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未经广告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夸大医美功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01 严审广告资质,规范发布行为


  全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医疗美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监测,严把严查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审批要件关,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后,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广告。


  02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机构监管


  加强广告主体责任落实,严查媒体类型和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成品样件是否一致,是否进行虚假宣传及广告禁止的相关内容、是否存在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内容、涉及“微整形”表述是否科学真实等内容。强化医疗美容机构监管,督促各医疗美容机构要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执业信息及互联网平台公示医疗美容机构监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03 紧盯网络平台,净化广告环境


  持续加强互联网医疗美容虚假广告的监控,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内蒙古主流媒体监测平台”对辖区内的医疗美容机构通过其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进行检查监测。同时常态化监测“抖音”“快手”“朋友圈”“微信群”“微博”“微信小程序”等发布的广告。


  04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公众认知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医疗美容广告宣传,发布警示信息,曝光虚假宣传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的、经过批准的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本文来源:阿拉善盟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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