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关于《医美互联网运营师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发布。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协会标委会对《医美互联网运营师职业能力要求》软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标准福和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协会官网发布。
请编制单位按照协会标准要求工作,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欢迎相关的科研、生产、使用、管理单位参与团体标准编制。本标准主编单位认真做好标准及编制工作。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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