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各医疗美容质控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安全有序开展整形美容诊疗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诊疗服务工作前的评估与准备


  1、各个医疗美容机构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医疗美容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机构自身特点和诊疗条件,建立以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小组,根据新冠肺炎的病原学及临床特点,结合防控要点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和就医流程,并进行模拟演练。


  2、对全院职工进行疫情防控专业培训。围绕新冠病毒相关基础知识、病例发现与报告、诊疗方案、医疗机构院内感染和个人防护、病例转运等内容,积极学习有关新冠肺炎新的防治知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


  3、防疫器材与物资的准备。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如消毒用品和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隔离衣、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确保全院职工个人防护工作到位。


  4、医疗美容机构要确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和掌握医务人员每日的暴露情况,检测是否有发热、咳嗽的人员,对有可能感染的要及时上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并通过病源学的监测,一旦出现医务人员感染,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二、加强预检分诊管理


  1、医疗美容机构应设立预检分诊点对来院人员进行监测工作,对进入机构的所有人员(含本机构职工)必须进行提问检测、查验健康码及口罩佩戴情况的检查,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流行病学的筛查。


  2、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要做到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3、经预检查出的发热病人,应按照预检分诊的工作流程进行处置,预检人员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三、加强诊疗区域的消毒处理


  1、诊疗区域物体表面的消毒:设备高频接触面可使用物理覆盖避污,一人一用一更换;每位就医者诊疗结束后使用消毒湿巾对诊疗单位高频接触面进行擦拭消毒;每天两次(中午诊疗结束及下午诊疗结束后)做好终末消毒工作,各类物体表面应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有明显血迹、体液污染时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


  2、诊疗区域地面消毒:诊疗区域地面每天两次(中午诊疗结束及下午诊疗结束后)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有明显血迹、体液污染时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


  3、诊疗区域空气消毒:诊室通风,每天早中晚各一次,每次30分钟以上;诊疗过程中可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紫外线灯可用于终末消毒。易产生水雾、气溶胶的诊疗调整到单间诊室或空气流通好的诊室,并尽可能位于诊区的终末位置,操作中建议使用强吸及橡皮障,减少治疗污染。


  4、候诊及公共区域物表处理方式:候诊椅、导医台及预检分诊处每天使用浸有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至少四次;电梯轿厢与按键每天使用浸泡5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卫生间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对洗手池、地面、便池、隔板等擦拭或喷洒消毒,每日至少四次,如遇污染随时清理消毒。


  四、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美容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首要责任人,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医疗美容机构要加强对提供后勤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培训,督促其掌握医疗废物管理的基本要求,切实履行职责。


  五、加强美容门诊管理


  1.疫情期间要充分发挥互联网预约分诊作用,加强各项诊疗环节的管控,做好就医者来院前的就诊管理工作,实施网上预约登记制度,填写疫情相关信息调查表,建立预警分诊制度,合理分布预约时段。错时就诊,控制候诊人数,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等闲。


  2、诊疗前需要再次检验就医者过去14天的活动轨迹及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若发现就医者体温超过37.2度的应主动上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立即安排其到特定独立区域进行隔离,帮助其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及时引导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急诊,可疑病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转运至定点医院。


  3、就医者和医生在面诊前都应实施一般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尽量缩短面诊时间。面诊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指引就医者正确清洁皮肤并将其带入治疗室。


  4、门诊操作期间,为了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安全,医务人员在接触就医者前后都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并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检查手套和一次性帽子,必要时佩戴防目镜。


  5、疫情防控期间,门诊就诊不建议有陪同人员,如特殊情况需要陪同的,陪同人不超过1人,并做好陪同人员的登记和个人防护。


  六、加强病房管理


  1、病房查房时,医务人员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帽子、穿工作服。接触就医者,应先洗手和手消毒。接触就医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医疗废物时,需佩戴医用检查手套和防目镜,脱手套后立即用流动水采用标准的七步洗手法清洁双手。不允许在未更换手套的情况下接触下一位就医者。


  2、执行就医者住院期间体温每日日报制度。每日定时测量并登记体温,严密监测有无呼吸道及消化道症状,如若发现异常,立刻汇报其主诊医师并通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做好隔离安排工作。


  3、建议“一人一病房”,尽可能降低病房内人员密度。就医者在住院期间禁止病房之间串门、聚会和聊天。面颈部手术的就医者,因无法佩戴医用口罩的,不建议院内走动,如有面诊需求,应告知责任护士通知主诊医师。四肢及躯干手术的就医者,手术应加强营养、静卧休息,如有特殊检查,责任护士应在帮助其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陪同前往。


  4、就医者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陪护的,陪护人员只限1名且相对固定,并做好体温检测、流行病筛查及核酸检测工作。陪护人员在陪同期间必须佩带口罩,进行每日体温日报,尽量减少外出次数。


  5、病房内环境卫生及消毒管理参照诊疗区域消毒处理管理进行。医疗废物及住院就医者使用的衣服、床褥等纺织物应由专人负责,单独回收,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若需要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常规清洗;贵重衣服可使用环氧乙烷灭菌处理后再专机清洗消毒。


  七、加强围手术期管理


  1、手术及住院病人常规进行核酸检测,术前查验健康码,并监测术前体温14天,体温无异常者再择期安排手术。


  2、术后观察应更细致周密。若发现疑似感染情况,应立即进行学常规、血生化、胸部影像学等检查以排除病毒感染。必要时送至附近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新冠肺炎的排查,并跟踪排查结果,做好所有接触人员隔离的工作。


  3、合理划分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手术结束后禁止将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装备带离手术室。手术人员在离开手术室钱,应先消毒双手,按照顺序依次脱摘护目镜、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帽子、防护服/隔离衣、鞋套及医用手套等物品,分置于专用容器中;再次消毒双手,进入缓冲区、换工作服、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手术帽后进去洁净区更衣。鼓励医疗美容机构在手术室内、缓冲区各设一名防护督导员,对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时给予一对一监督、知道和帮助。防护监督元必须熟悉医护防护用品穿脱流程,熟知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


  江苏整形美容协会


  2021年1月11日

  通知文件如下:

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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