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对于临床还是科研而言,对眼外伤进行严格而标准的分类,不但可以统一认识、统一学术语言,更有利于对眼外伤的多中心处理结果进行评价,甄选出优救治方案。


  眼外伤的急诊及伤情分类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眼外伤的发病率较过去更高,种类更多,也更复杂,各种眼外伤的病情轻重并不完全一致,处理上自然就有先后缓急之分,因此按病情轻重与救治急缓,对眼外伤进行分类,能够提高临床医生的应急处理能力,使紧急、危重的眼外伤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一、眼外伤的伤情分类


  根据外伤的程度及对预后的影响,一般按伤情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


  (一)轻伤单纯眼睑、结膜伤,角膜浅表异物及擦伤,眼睑I度烧伤,刺激性毒气伤,雪盲,电光性眼炎,原子弹爆炸后一过性失明等。


  (二)中等伤眼睑、结膜较重的撕裂伤,眼外肌伤,泪器撕裂伤,眼睑II度烧伤,角膜多个异物及角膜实质浅层异物,单眼前房出血不超过瞳孔,晶状体混浊但囊膜完整、无严重视力障碍,视网膜震荡伤,无明显眼底病变的双眼视力障碍等。


  (三)重伤眼睑较大面积复杂的撕裂伤,各部位眼球穿通伤,眶骨骨折,角膜深层异物,眼内及球后异物存留,冲击性眼外伤(视力下降、眼内出血、前房出血超过瞳孔、玻璃体积血、视网膜出血等),弹震性眼伤,眼球挤压伤,双眼视力严重障碍或失明,眼球热烧伤,化学烧伤,军事毒剂伤,光辐射伤等。


  二、眼外伤的急诊分类


  不同的眼外伤,处理时间早晚对预后有着很大影响,因此根据临床经验可以将眼外伤按急诊分为三级。本分类完全按眼外伤病情分类,但在临床上,眼外伤往往同时合并全身其它部位特别是头面部外伤,因此,在处理眼外伤前,应先处理危及生命的外伤,待危险期过后再处理眼部外伤。若在处理头面部及全身外伤时,全麻下亦可争取尽早处理好眼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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