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广告监管执法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广告监管工作实际,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gsjd@samr.gov.cn,邮件主题注明“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反馈意见”;


  2.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邮编: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附件: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2月7日



  转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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